一、哲学上对美的理解
什么是美?很多美学家们作出了我们常识所不易理解的说明。尽管美的范畴同真和善的范畴不同,但可以用真和善的因果关系和目的关系的理论来理解美的问题。尽管理解美时的心理过程,同认识上的悟性活动和道德上的理性活动不同,但同样可以用类似的理论去分析。因此,本文仅就哲学上对美的理解问题略作探讨。
首先谈谈关于美的认识问题。仅就理性的认识与概念的认识区别来看,在理性的认识中存在着“概念”这个东西,它起着很大作用。
试将一只金壳手表不作任何说明地交给一个未开化的入,由于他不具有手表的概念,所以他首先感到的是一件闪闪发光的稀奇物件,看到表针在走动可能想它是个活东西。试着摇一摇或舔一舔,最后还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,结果会拴上带子作为装饰品系在颈上或绑在脚上,当作新奇的东西向朋友和爱人夸耀。
我们自动对手表就有了概念,那是为了计算时间用的。为了便于戴在手上,所以制成小型的,并装上表带。人制造机械都是利用这样的概念。
概念是判断事物的标准、尺度。我们看、听或接触某件事物时,便要利用概念。于是就可以判断,这是手表、这是樱树、这是蛙声。这种判断形式,在哲学上称作理性的认识,理性认识的积累便构成理论乃至推理。
但问题是,我们感到美的时候,往往采取与这种理性认识不同的判断形式。
我们以19世纪的美学思想为中心来阐述什么是美的问题。17世纪以来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、鲍姆加坦等人树立的美学理论, 经过了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阶段由康德总结建立了19世纪美学思想的基础。20世纪的美学又不满足于19世纪的思想方法,力求从心理学的观察和实验中有所突破。但是,看来他们很难得到代替康德的思想理论。
美是什么?换言之,在判断任何事物是美还是不美的时候,康德认为: “现象不是悟性与客观的关系,而是想象力与主观,以及主观愉快与否的问题”。
表象是反映于意识中的客观事物的形象,悟性是对事物有进行区别、比较和论证的能力。
康德认为人们审美的时候,不是凭借悟性的这种识别能力,从对象中感受到的形象来进行客观的判断,而是凭借主观的想象力,即根据主观的想象能力感觉到好或坏、有感动或无感动的感情关系来判断。
因此,审美不存在概念问题,而是被作用于感情的想象力所代替。所以美是无标准的。只需直接诉诸感情,不需要理论,也
不必进行推理。
对康德的主观美学, 费克纳等人, 又根据近代科学的证实和经验的方法沦,提倡了心理学的美学。
他们将有关美和艺术在主观意识上的每个具体事实,经过的心理过程等作出记录进行归纳,发现了其中的规律。这样便弄清楚了事实,的确是对美的表现技巧很有用处。本文后面关于设计技巧的论述,也想应用根塔尔待心理学阐明的理论,因为技巧是属于理性认识的范畴。
不过,在理性认识的范畴内不可能设想有美,实际上不管有多么卓绝的理论和技巧, 总是有许多造形不美的园林绿化设计作品。
在美学上,也是从美的客观经验和科学的充分理解,向美的主观哲学进展。